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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出台关于深化完善民营企业“直通车”机制实施意见

2019-04-24 10:55:22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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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出台关于深化完善民营企业“直通车”机制实施意见

九项机制打通服务民企“快车道”

日前,沧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深化完善民营企业“直通车”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九项机制,畅通政府与民营企业“无障碍、零距离、心连心”的联系与交流,着力打造民营经济“一站式、便捷式、解难式”高效直联直通服务体系,打通为民营企业救急解困服务的“快车道”。

这九项机制分别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党委、政府领导与企业家定期交流座谈制度,增进各级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间的沟通交流、诉求直通,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经营动态和困难诉求,使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的渠道更加通畅。

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主要召集人,研究、分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通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集中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推动各职能部门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合力的长效机制,集中、高效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问题。

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包联直通机制。实施市、县领导直接包联重点民营企业(项目)制度,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全面摸底、建立清单、合力解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贴心服务”,打通为民营企业救急、解困、服务的“快车道”。各县(市、区)定期对包联重点企业、包联重点项目进行汇总报告,确保包联制度落地落细落实,有效服务项目建设。

实施民营企业诉求“闭环受理”制度。直通办通过走访调研、企业来访、电话、邮件、微信等多渠道收集民营企业诉求并进行梳理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督办”的原则,一般问题转交相关县(市、区)或职能部门及时办理,重点难点问题由直通办按程序上报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批示意见由相关县(市、区)或职能部门办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限期将办理情况反馈市委督查室和直通办,市委督查室负责督导问题办理进度,直通办定期汇总整理形成报告上报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通过收集、交办、落实、督办、反馈,逐步建立起集民智、听民声、解民怨、得民心的民营企业诉求“闭环受理”机制。

建立涉企政策法规发布直通制度。定期召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发布职能部门服务民营经济的具体举措。建立“互联网+”宣传直通制度,推广使用省民营经济信息化服务平台“冀商e家”,充分依托和发挥“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实现政府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分类精准帮扶。

建立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重大决策机制。邀请杰出贡献民营企业家、百强民营企业代表列席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经济会议和经济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旁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吸收合理建议。

推行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双向”交流学习机制。选派百强民营企业代表到与企业关联度较高的部门进行交流学习,参与考察、调研、行业会议等活动,鼓励涉企部门领导干部深入民营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加强同企业的交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排忧解困。加强政策评估,政策执行部门做好政策跟踪,收集企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及其他政策诉求,为政策修订或出台新的政策提供了依据。

完善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直联工作机制。建立政法部门与工信、工商联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构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立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建立司法大数据共享、商事纠纷诉调对接、非公有制企业预警通报、重点案件回访及司法保护案例发布等机制,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舆情反馈机制。着眼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托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面向各行业商(协)会和重点民营企业,收集整理高看厚爱、真心呵护、倾力支持民营企业典型事例和妨碍优化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实行挂账督办并进行通报,扬正气,刹歪风,打“堵点”,严问责,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惠商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把支持政策转化为民营企业发展红利。同时,强化对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工作的考核,将服务民营企业“直联直通”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实绩考核,确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地见效。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记者李其征)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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