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华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已经开始,即日起至6月28日进行认定。需要认定的朋友们别错过时间。
认定资料: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红色、淡蓝色或白色背景一寸照片(必须与网报照片同版)一张,背面写好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资格种类。
如果您的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显示“待验证”,请携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状态显示“待验证”的,尽量重新提交至显示“校验通过”状态。中专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请携带毕业证原件,中专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学生证原件。
认定地点:新华区行政审批局一楼(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记者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