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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的征信系统

2019-08-12 09:13: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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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的征信系统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雅楠)日前,《关于推进“诚信沧州”建设的意见》出台。沧州市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全市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以诚信建设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政府诚信示范作用,加强政务信用记录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对政府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诚信政府。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在生产领域,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失信违法记录,加快建立失信违法者市场退出机制。在流通领域,完善零售商和供应商信用合作模式,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依法打击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拖欠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诚信流通环境。在纳税领域,提高纳税人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在医疗卫生领域,加强机构内部信用管理,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建立食品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布;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在社会保障领域,严厉打击骗保、诈捐、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申请资格、用人单位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少缴、漏缴、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各类失信行为。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司法人员办案行为,促进权责统一。严格执法程序,着力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规范司法职业人员执行行为,建立司法职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动司法公信建设。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大力发掘、宣传“沧州好人”和道德模范中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大力宣传“诚信沧州”建设有关知识和诚信典型。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等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培育诚信文化。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标准。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已经出台信用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的领域(行业),市对口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开展本领域(行业)“红黑名单”认定,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同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名单信息,实现与联合奖惩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明确重点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和市场性约束和惩戒。进一步完善提升市级平台功能,建设县(市、区)级虚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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