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474元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今年上半年,沧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12474元,居全省第6位;同比增长9.4%,居全省第9位。这是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获悉的。
今年上半年,按常住地分,沧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73元,同比增长8.3%,实现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75元,同比增长9.8%,实现快速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仍为首要拉动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123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2.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171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7%。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转移性收入增长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852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813元,增长28.1%。
另外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7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75元,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31(农村为1),比去年同期缩小0.02。(通讯员李伟、郭金山 记者庞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