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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2019-10-28 09:23: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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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城乡间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区域合作互动等方面率先突破

沧州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雅楠 通讯员刘颖)日前,沧州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沧州市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城乡间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区域合作互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初步形成适应区域协调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

明确区域协调发展重点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沧州市将加快完善对接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项目谋划、筛选、洽谈等九大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住三地交通一体化规划出台契机,加快推进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建设,推动雄商铁路和津潍铁路(京沪二通道、环渤海城际)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任沧港快速路前期工作。突出抓好渤海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沧州现代产业基地等重点平台建设,做好北京地区汽车零配件及物流配套企业外迁承接工作,与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对接,共同建设研发转化基地、科技孵化器、高新科技园等,全面融入北京高新技术产业链。

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港口转型提升,优化港口功能,推动黄骅港向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和“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发展,对现有3个港区功能进行优化整合。提速码头建设,大力实施港口及集疏运体系建设3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码头工程建设,重点推动集装箱、滚装、原油等专业化泊位建设。深化津沧港口合作,重点推进沧州港务集团与天津港由集装箱点的合作扩大到多领域的全面合作,推动深度融合,与天津港共同打造雄安新区出海口。

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园区能级提升,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体系。壮大民营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业兴城,坚持“小县大县城”发展策略。持续推动农业农村振兴,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农业农村经济。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升级,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增强通道功能,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信息通信基础网络提速升级建设进度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创新引领,加快县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构筑具有沧州特色的县域创新发展模式。

着力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精准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机制,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短板,实施对口帮扶,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

加强与其他省市区合作。积极开展与相关省市区在产业、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参与推动建立完善环渤海7省市区合作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与山东、天津、内蒙古等省市区的沟通衔接,推动多边务实合作。加强与山西省在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等专项领域合作。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与协作(合作)。

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有序推进要素自由流动,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完善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和市民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加强能源、水资源、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市场化交易,完善国有土地、水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

推动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性补偿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统筹各类补偿资金,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以县市区补偿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分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有步骤、分阶段推动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同城化管理,推动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加快沧州市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联网,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转续。加快京津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合作,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

创新完善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充分考虑沧州市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特点,提高财政、产业、环保、土地和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培育和激发区域发展动能。保障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统筹区域支持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其逐步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规范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实行区域规划编制审批计划管理制度,加强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形成科学合理、管理严格、指导有力的区域规划体系。对实施到期的区域规划,在后评估基础上,确需延期实施的可通过修订规划延期实施,不需延期实施的要及时废止。建立区域发展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运行数据共享平台,为区域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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