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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实施

2020-05-12 10:14: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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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为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与管理,沧州市对标先进城市管理和发展趋势,完成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目前开始执行。

根据专项规划,沧州市从区域管理、城市空间管理和载体管理3个方面对户外广告进行了规划和设置引导。其中,城市商贸片区为集中引导区;城市重要门户节点、迎宾道路(出入口)等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设施使用功能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区域为适度控制区;对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按照市政府要求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为禁设区。禁设区内只可以设置商业橱窗广告、商业综合体获批预留广告、公园广场景观公益小品以及公交候车亭广告等类型的户外广告,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可适度控制和集中引导设置。同时,依据部、省行业管理标准,屋顶广告、窗户广告、围墙(栏)广告、附着市政交通设施的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等不符合城市定位和市容建设要求、对景观影响突出的设施类型广告,为不允许设置的禁止类广告型式;通过有效控制可提升城市品质、烘托商业氛围的广告设施和有利于提升城市活力的广告设施类型,为控制类和鼓励类广告型式。今后沧州市新建建筑应将户外广告的位置、类型、数量与规格尺寸纳入建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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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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