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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推出27条措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020-11-30 11:21:16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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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27条措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日前,我市制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落实方案》,以责任、监管、市场、法规政策等8大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出27条措施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为沧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方面,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履行财政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开展目标考核评价,推进环境治理深入开展。

在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方面,落实许可管理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等法规标准,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强化企业的环保自律,加强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

在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方面,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宣传贯彻生态环保法规标准;加大宣教培训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在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方面,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建立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司法保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海洋、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在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方面,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引导各类资本平等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推进环保领域技术产品自主创新,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

在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方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完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实施分级评价和分类监管。

在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方面,完善法规体系,加快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地方立法进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扶持,落实好先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优惠政策。

在健全考核问责体系方面,强化绩效考核,严格督查问责,对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记者申萍 通讯员王皓 王帅帅)


来源:沧州日报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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