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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0-12-14 09:33:58 来源:沧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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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0〕168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3日起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较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13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计15日至17日受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请各部门加强管控,做好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准备,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3日


来源:沧州发布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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