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闻>>民生·资讯>>

沧州新华区小学招生首次网上报名

2021-04-19 10:18:43 来源:沧州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新华区小学招生首次网上报名

户口迁入时间房产证记载时间须为6月14日之前

日前,记者从新华区教育体育局获悉,2021年新华区小学招生政策确定。今年,新华区小学招生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进行,预计从6月15日开始,分类别、分时段组织新生报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就近入学条件依据为户口本、房产证“双证”齐全,并且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常住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房产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因为今年6月15日开始报名,所以户口迁入时间、房产证记载时间都比往年提前,截至2021年6月14日前。”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的住房证件,今年取消了房产证在银行抵押这一类别,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沧州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常住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合法劳动合同和社保,均由父母一方改为父母双方。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提供父母双方的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一年以上)。

新华区常住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必须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也因报名时间,提前至2021年6月14日前。需要注意的是,适龄儿童的父母已取得居住证但在市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此外,各学校须妥善做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将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新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方式安置等工作。(记者韩学敏)


来源:沧州日报
责任编辑:吕熠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