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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9元

2021-05-12 10:20:06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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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9元

城镇居民收入前三名为运河区、任丘市、新华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据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9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5元,同比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元,同比增长16.6%。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各个县(市、区)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排名前三为:运河区11550元,居首位;任丘市11097元,居第二位;新华区11012元,居第三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排名前三为:任丘市6163元,居首位;运河区5856元,居第二位;新华区5549元,居第三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排名前三为:海兴县同比增长11.6%,居首位;东光县同比增长11.5%,居第二位;肃宁县同比增长11.4%,居第三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名前三为:盐山县同比增长17.6%,居首位;南皮县同比增长17.5%,居第二位;孟村回族自治县同比增长17.4%,居第三位。(记者王汝汀 通讯员张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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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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