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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1-07-12 15:44:38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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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隔夜饭食用加热 要切记烧熟煮透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各种致病微生物极易生长繁殖。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外出就餐或者网络订餐时,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其次要选择有“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采购食材需谨慎,不采购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食品在烧烤、烟熏、烘烤时,脂肪因高温裂解,产生的大量自由基通过热聚合反应生成苯并芘,经常大量摄入烧烤食品对健康具有潜在危害。不吃或少吃生海鲜,慎重选择卤味、凉菜等,如果发现颜色或味道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尤其要注意妥善存放,避免高温高湿环境下长时间存放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隔夜饭菜食用前应再次高温加热确保烧熟煮透,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另外,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护个人权益。在注重经营者资质和餐饮卫生同时,还要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杜绝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共筑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记者申萍 通讯员田增沛 王新兴)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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