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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加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2021-07-14 10:34: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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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加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进城落户农民可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日前,沧州有关部门明确,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规定精神,不能强迫进城落户农民放弃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据介绍,农村宅基地改革主要任务是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2020年10月,沧州市的吴桥县被确定为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县,为沧州市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奠定了基础。

2020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业农村部门开始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作为,按照上级要求稳慎推进。通过理顺工作职能、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培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得到落实,全市16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加强宅基地管理和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有关政策文件,促进了宅基地管理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责任体系基本建立。16个县(市、区)、171个乡(镇、街道)全部明确了管理机构和人员;5658个村全部确定了宅基地协管人员。此外,乡镇审批机制和村级制度基本建立。全市171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宅基地审批受理窗口,公布了审批办事指南,建立了联审联办制度。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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