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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2021-11-24 15:34: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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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今年以来,沧州市全力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结合实际谋划沧州“自选动作”,新增16项工程措施,实施了廖家洼河、捷地减河等入海河流湿地工程。

系统施治,不断强化入海河流治理管控。实施清淤连通及河道补水,完成南运河全线清淤及南排河、宣惠河、老石碑河重点河段清淤连通工程;汛期前8条入海河流共计外调引水1.29亿立方米,汛期以来在保证泄洪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用好非常规水,着力破解沧州市水资源严重短缺难题。加强城镇污水管控,1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完成9座,南皮县、吴桥县、渤海新区(南大港)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工;今年,黄骅市等8个县(市)完成113.7公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累计完成193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所有村庄生活污水均得到有效管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1%;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实施治河工程,投入资金5.58亿元,建成63个河流治理或管控工程,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全市共计82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定期监测、分类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标本兼治,切实提升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水平。全面落实湾长制,完善工作考核、部门联动等配套制度,健全市、县、基层三级湾长责任体系。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341个入海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切实做好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工作。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创建农业农村部健康养殖示范场40家。此外,强化沿海风险隐患防控,开展沿海各类涉危涉化企业、码头、渔港、储油库、海水养殖场、油气开采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消除环境隐患。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每月上、中、下旬对国考点位取样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靶向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张汉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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