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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沧州市两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18.86亿元

2021-11-30 10:42:47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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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发放期限由30天缩短至15天

今年全市两级法院 发放执行案款18.86亿元

记者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两级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案款发放期限由30天缩短至15天,大大提高了案款发放效率。今年以来,两级法院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发放案款10322笔,共计18.86亿元。

近年来,沧州法院通过采取加强案款管理、强化期限管控、深化执行改革、发挥统一指挥职能、强化司法救助等一系列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加强案款管理方面,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做好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严格执行款物发放管理规定。所有执行案款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均使用案款系统进行新收和发放,案款系统由专人负责、每日预警,做到新收全覆盖,发放不超期。

强化期限管控方面,市中院对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坚持快执快结,严禁把新案拖成老案,老案拖成积案,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迅速实现。截至11月10日,全市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6.7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31.1天。

全面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参与执行办案模式试点改革的中级法院,打破传统的“一人包案、单线推进”工作模式,创建“集约化、流程化、任务化”执行办案新模式,从“流程、节点”的粗犷式管理向“参与人及其任务”的精细化管理演变,做到“事可跟踪、人可评价”,有效实现执行案件的“一体化管理和分段式办理”。

充分发挥统一指挥职能方面,先后开展“执行质效持续提升”“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目前两级法院正在全力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持续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力度、频度,实现了搜查、扣押、拘传、拘留、拒执入刑等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常态化,截至目前,出动警力2452人次,拘留45人次,执结案件943 件,执行到位案款1016万元。

强化司法救助方面,加大对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市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用于执行专项救助,2019年以来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近1200万元。(记者李其征 通讯员王恒)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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