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闻沧州要闻

沧州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2-05-16 15:06: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日报讯(记者戴绍志)为纾解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困难,5月10日起,沧州市与之相关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缓缴的企业应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填报《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经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企业缓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之前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阶段性缓缴期过后,仍存在困难的企业,可向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责任编辑:张汉枫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