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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青县:“党支部+土地合作社”,村里“家底”厚了

2022-08-16 19:41: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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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土地合作社”,村里“家底”厚了

————青县木门店镇壮大村集体经济新路径探访

按照“党委主导、支部主办、党员主力、农民主体”的原则,全镇31个村党支部全部领办土地合作社,村集体以财政扶持资金出资控股,吸纳村民以土地入股,建立了支部领导、民主监管、收益分红、合作经营等机制,目前3000多户村民流转6000亩土地入社,全镇31个村全部实现集体收入“10万+”

6月13日,在青县木门店镇后吴召村千亩大方上,播种机正在播种。 河北日报通讯员陈悦摄


眼下,到了秋粮管理关键期,走在青县木门店镇的田间地头,成方连片的玉米长势喜人、丰收在望,幸福的喜悦洋溢在农户的脸上……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 2020年以来,青县木门店镇坚持党建引领,探索推行了村集体流转土地种粮创收的做法。今年1月,总投资1300万元的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落户木门店镇。

该镇深入实施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以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镇党委统领合作联社为抓手,镇村两级流转土地规模种粮,全镇31个村全部实现集体收入“10万+”,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新路。

支部引领,把农民组织起来

7月25日,在青县木门店镇桥北头村,党支部书记张浩拿到了刚刚注册成功的青县桥北头富民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土地合作社由党支部发起,村集体出资控股,支部书记任理事长,保证了党支部的领导权与话语权,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张浩介绍,农民将土地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统一耕种管理,再根据收成分红,农民既省心又省力,比自己种植收益还高,农民自然放心把地交给合作社。

按照“党委主导、支部主办、党员主力、农民主体”的原则,全镇31个村党支部全部领办土地合作社,村集体以财政扶持资金出资控股,吸纳村民以土地入股,建立了支部领导、民主监管、收益分红、合作经营等机制,目前3000多户村民流转6000亩土地入社。

木门店镇是传统农业乡镇,大多数村集体增收无门路。从2020年开始,在县委的领导下,该镇坚持全域统筹、试点先行、整镇推进,探索推行了村集体流转土地种粮创收的做法,镇党委带着干、帮着干、督着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克服了土地流转难、启动资金筹资难问题。

2021年10月,全镇31个村集体都成方连片流转了百亩左右的水浇地,实现了“集体种百亩田、创收超5万元”整镇全覆盖。2022年1月,总投资1300万元的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落户木门店镇,镇村集体累计流转整合土地8000余亩,种植小麦、玉米创收,为各村集体收入注入了源头活水。

“‘党支部+土地合作社+农民+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找到了党建引领农村‘统’起来的有力抓手,党支部通过领办土地合作社,充分发挥政治、组织优势,以利益为纽带,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统’起来,能够最直接地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等上级部署落到实处,下好乡村振兴‘先手棋’。”青县木门店镇党委书记刘建中说,就在前不久,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指导要求,该镇探索成立了沧州市首家镇级股份经济合作联社,村党支部全部领办土地合作社,构建起镇村上下协调、组织严密、合作推进的组织体系。

干群连心,把力量凝聚起来

“大爷,您家里的地现在还有没有人在种?”“政府出台了耕地地力补贴和种粮补贴政策,听我给您说说?”…………近日,青县木门店镇野兀屯村党员干部走村串户抓宣传、送政策、送农资,当起“宣传员”“土专家”“田秀才”,将党和国家粮食安全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动员到人,不断提高村民流转土地种粮积极性。

野兀屯村党支部书记吴淑通介绍,土地流转,差一户也成不了方,但有些上了年纪的村民愿意自己种地,不愿意将土地流转。村“两委”就在大方以外,帮助想种地的村民找到合适的地块。木门店镇一些村干部带头把自家的好地置换给村民种,保障流转土地成方连片。

“土地流转全凭村民自愿,不能搞强制。”采访中多位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流转100亩左右土地,一般涉及六七十户,需要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工作量和难度非常大。如果村民实在不愿意,村集体也不坚持,但相信在其他农户的示范带动下,他们肯定最终会改变主意。

“打消群众的顾虑,需要在土地流转之前就把流转费发放到村民手中。”吴淑通说,按目前的价格,流转100多亩耕地需要6万元左右。这虽然不多,但对于常年零收入的村集体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为解决资金难题,很多村干部带头讲奉献,大多数村“两委”班子成员自掏腰包或借钱垫付流转费。

在镇党委、政府和各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目前,镇村集体经营的8000亩地玉米长势良好,仅这一季预计可为集体创收300余万元,镇党委在集体流转土地、规模种粮创收上的统筹引领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多方共赢,把合作联结起来

在新形势下,机械助力,技术为王,才能让更多“望天田”变成“吨粮田”。木门店镇始终遵循农业发展规律,大力谋求粮食生产稳定。

7月25日,在胡太洲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的240亩玉米田现场,胡太洲村负责人朱磊说:“你看,玉米长势喜人,今年丰收在望。”

7月23日,无人机在青县木门店镇野兀屯村千亩大方上进行飞防。 河北日报通讯员陈悦摄


“种子好,收益才有保障啊!”朱磊高兴地说:“去年种植了240亩小麦,全部使用了中科院推荐的良种。以前吃过劣质种子的亏,一年忙到头也没有高产量。如今,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推荐下,引进了中科院的科腾9号品种,稳产高产。”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种粮才更高效。”朱磊说,他整天琢磨的事情,就是怎么用好技术,让粮食产量增长、种植成本下降。在农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该村集体承包的土地播种前,给种子进行二次包衣,有效降低了病虫害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胡太洲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弥补了以前没有村集体收入的空白。2021年,村集体收入达到了10余万元。朱磊说,这些收入将用于修路、人居环境整治、壮大公益事业等村庄建设。

为更好地发挥镇党委统筹区域资源的作用,木门店镇对各村集体流转的土地实行“五统一分”管理模式,即统一产业、统一品种、统一团购农资、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分村种植管理,并积极探索与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合作和利益联结关系,实现多方共赢、抱团发展。

看着成方连片的土地,刘建中给村党支部书记算起了账。村民每亩土地承包金可拿600元,粮食补贴和农资补贴又能拿到100多元,同时,还能为种植大户打零工挣薪金,可谓一举多得。村集体作为种植大户主体,不受土地面积制约,可以放开手脚进行规模化经营,实现节水、节肥、节工、增产,而且弥补了以前没有村集体收入的空白,盈利收入可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推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木门店镇借助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落户的契机,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领导支持下,各村党支部都通过领办土地合作社,流转整合土地由前期的100亩扩大到200亩。下一步,各村将逐步吸引更多的村民加入到土地合作社中来,不断扩大土地流转整合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全镇实现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全覆盖。(河北日报记者王雅楠)

责任编辑:张汉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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