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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区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 一年效果初显

2023-06-27 15:41:25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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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一年效果初显

市区三大医院均具备“预住院”功能

去年5月,沧州市率先在市中心医院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一年来,市中心医院已有349名患者享受“预住院”服务,人均住院费用降低129.6元,平均住院时间减少1.82天,床位周转率提高18%,初步实现了降低患者住院费用、加快医疗机构床位周转、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改革预期。目前,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科室,已具备“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功能。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所谓“预住院”管理,是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施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住院”手续,“预住院”期间不需住院。“预住院”期间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术前常规检查检验及必要专科检查检验等费用于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对满足“预住院”管理要求且有住院手术治疗需求的患者,以“预住院”方式办理住院,通过虚拟床位形式安排患者在病区完成各项检查检验后,医生根据病房床位情况和患者病情安排患者正式住院,完成手术治疗,并将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出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入院日期为正式转入住院时间。未办理实际住院手续的,从“预住院”模式转入门诊,其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已办理正式住院手续,但由于病情或个人原因等未行手术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住院费用按住院政策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住院”是先检查、后住院,减少了患者手术等待时间,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了床位周转率,有益于缓解“住院难”。(记者袁洪丽)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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