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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对违法寄递卷烟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2023-08-11 17:00:45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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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沧州市某速递有限公司因非法包装运输卷烟,被市邮政管理局罚款4万元。这也是沧州市对寄递企业违法寄递卷烟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这起案件由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线索并调查核实,之后按照《沧州市邮政管理局、沧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实施办法》,市烟草专卖局及时将案情予以通报并将案件线索进行了移交。市邮政管理局根据移交线索等证据证明,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确定上述速递公司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河北省邮政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此,市邮政管理局依法向涉案的速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万元。

“我国对烟草的生产、销售实行专卖许可制度,对烟草的运输也有相应的规范。其中,在运输方面,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在烟草及其制品邮寄数量方面,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2条(400支)为限,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每人限寄1件,不准多件邮寄。另外,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介绍,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寄件人邮寄的是违法卷烟,如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等,即使数量在限量范围以内,也属于违法行为。

这位执法人员表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按照“无证运输”行为处理。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根据违法性质、情节和影响,会被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这起案件涉案卷烟65个品种、共1277条,价值28.5万元,当事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目前已被刑拘。

下一步,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河北省邮政管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等相关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研判,依法查处涉烟违法违规寄递案件,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记者李佳芳 通讯员赵亚霄、张金元)

责任编辑:霍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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