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惠政实施一个多月2000余人受益
来自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沧州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一个多月
2000余人提取公积金2151.54万元
沧州市8月初出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以来,有效减少了缴存职工租房资金压力。截至9月底,租房提取的职工共2069人,同比增长37.4%;租房提取2151.54万元,同比增长61.58%。这是记者10月9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今年8月初,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租房提取优惠政策,将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12000元上涨到每年16000元。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基础上,推出了按月租房提取业务,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针对多子女家庭,“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金额提高至每年200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金额提高至每年2500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缴存地无房产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或子女出生证明或有关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需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出具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缴存职工选择按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每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月的提取额度没有规定,但是一年内(自然年)提取额度不可超过政策规定上限,即160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一年不得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一年不得超过25000元。(记者庞维双)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
微信公众号
河北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燕赵都市报
微信公众号
河北日报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