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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小学幼儿园1月27日至2月25日放寒假

2024-01-10 14:04:03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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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确定

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25日

日前,沧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全市小学、初中、幼儿园于1月27日(腊月十七)正式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月2日(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于2月26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好中央“双减”、教育部“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通知》强调,严禁寒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寒假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寒假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实行净校管理;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此外,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要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并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李志刚)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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