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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对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024-02-29 10:01: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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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对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28件案件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2023年3月22日,在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用情执法”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出租车文明引导。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供图

2月22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供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在去年开展的交通运输领域“文明执法 规范执法 用情执法”专项行动中,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确定了30项免罚事项及适用情形。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28件,免罚金额9.66万元。

立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法治交通,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文明执法 规范执法 用情执法”专项行动。为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事项清单化、执法人员专业化管理,沧州市及时更新执法事项清单,不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任性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着眼深化用情执法,推进执法理念、监管方式、服务能力转变,沧州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定印发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改正为主,不再进行处罚,并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督促轻微违法者自觉守法。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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