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间投资“稳”中显“优”
增速高出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2.5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沧州市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民间投资日益活跃,民间资本发展活力得到了进一步释放。目前,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开发)同比增长6.1%,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高2.5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83.6%,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民间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截至目前,全市第一、二、三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分别为7.5%、0.1%和23.5%;三次产业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5∶72∶25.5调整为3.5∶68∶28.5。
民间投资涉及行业全面,且逐步向国家引导产业倾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增长586.1%,教育行业同比增长322.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比增长218.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137.8%,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同比增长104.6%,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103.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39.6%;采矿业下降100%。
此外,工业投资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中占主导地位,占全市民间投资额比重的67.9%;惠民生相关行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迅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呈现井喷式发展,同比增长近六倍,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同比增长一倍多;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环保治理相关行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也发展较快,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比增长两倍多。(记者李倩 通讯员李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