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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总工会印发《通知》助力复工复产

2022-03-30 09:40:15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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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印发《通知》助力复工复产

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近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助力全市复工复产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搭建援企稳岗平台,根据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广泛收录各行各业用工需求信息,组织开展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会就业服务活动,及时收集、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用工和求职者搭建双向信息互通桥梁,协助复工企业缓解因疫情影响劳动力流动出现的用工短缺等矛盾。

通知要求,要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岗位需求,开展好技能培训,在帮助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提供就业服务培训支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参与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和创业率。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工会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重要载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六比一创”、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议”、“五小创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项目建设优质、安全、如期完成,切实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达产达效步伐。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职工和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复工复产前后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等权益保障问题。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支持、配合政府和企业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通知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发挥工会组织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监督支持企业落实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贴心关爱服务职工,加大12351服务热线和心理、法律援助专家团队服务力度,主动提供疫情防控知识动态、政策咨询、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对因疫情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职工,积极探索解困方法和渠道,及时给予相应帮扶救助。做好复工复产后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对农民工服务保障力度,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和有序外出务工。(记者张伟 通讯员田静 陈磊)

责任编辑: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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